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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信阳学院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作者:  来源:  编辑:yyxy  供图:  阅读量: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安排,进一步促进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信阳学院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教育部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五、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有关要求,只能选择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铜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但不重复资金支持。

(五)参赛对象资格由学校负责审核。

六、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七、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采用院级复赛、学校决赛两级赛制。院级复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学校决赛由各学院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学校将综合考虑各学院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各学院推荐项目名额。名额分配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赛事安排

(一)参赛报名(即日起—8月15日)

1.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高教主赛道”,添加的3名团队成员须为注册用户且学籍通过验证。

2.未进行网络报名的团队将无法获得校赛参赛资格。

(二)学院复赛(2020年7月20日—7月24日)

1.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于7月24日前自行组织学院复赛,并完成网络报名和项目遴选工作。

2.为提高本届大赛参赛项目质量和团队水平,请各学院对遴选推荐的项目团队做好“一对一”的赛前指导工作。

(三)学校选拔赛(2020年7月31日前)

1.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优秀创业项目入围学校决赛,进行线上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2.比赛形式为5分钟项目路演和5分钟项目答辩。参赛队伍代表讲解人员不超过3人,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评委组提问、点评、打分。比赛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省赛集训(2020年8月中旬)

1.大赛组委会根据我校参加省赛的配额,并综合校赛选拔情况,择优推荐代表学校参加省赛的候选项目。

2.招生就业处将协同相关学院和部门,并邀请校外创新创业专家对入围省赛的候选项目进行网上指导,并做好信息跟踪、技术支持、优化包装,全力备战省赛。

九、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各学院推荐参加校赛选拔的团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大赛报名表。如实填写《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

2.商业计划书。认真填写《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见附件2),内容应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获奖情况及其他说明。附于报名表后。

3.佐证材料。提供项目真实的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营业执照、股权证明、身份证、学生证、销售票据、纳税发票、专利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附于商业计划书后。

4.项目展示PPT。推荐参加校赛选拔赛的项目还需要同时提交项目展示PPT,内容应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文件要求为ppt、pptx格式,大小不超过20M。

5.项目展示视频。如有产品/服务介绍视频可一并提供,要求为MP4格式,视频时长为1分钟。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7月24日12:00

2.电子版材料一个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并提交PDF/WORD文档和证明材料扫描件。材料电子版包括:报名表、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股权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和学生证、销售票据、纳税发票、专利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页面布局设置A4纸,页边距均为25MM,行距为固定值29.5磅,大标题字号为二号、字体为华文中宋,正文字号为三号、字体为仿宋GB_2312,正文标题加粗。

3.报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在学院遴选结束后,将推荐参加校赛选拔赛的项目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九、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有金奖2项、银奖4项、铜奖6项、优秀指导教师奖2项和优秀组织奖若干,由大赛组委颁发获奖证书。

对申请入驻信阳学院众创空间的获奖团队,学校将在场地、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十、宣传发动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广泛发动在校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参与,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金峰 贺艳李

办公地址:综合楼1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3011818 3010111

联系邮箱:467264097@qq.com

附件:1.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

3.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4.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评审规则

2020年7月13日